手指(手腕)关节持续被动活动仪 Maestra
要求实现功能:
1、产品运动轨迹完需要符合人体运动生理曲线,防止二次损伤;(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)
▲2、要求设备经过不少于 10 万次工作周期后不应产生任何裂纹、破损等损坏,仍能满足角度范围、角速度的**参数要求;(提供药监局盖章的证明材料)
3、要求具有内置角度传感系统进行 ROM 测量,实现循证康复;
4 、运动控制要求:参数调节、模式调节、快速调节、动态调节;
5、要求具有痉挛和疼痛触发保护功能,阻力等级≥5 级(提供相关证明);
6、要求具有实时监测和运动状态的反馈功能,可选配情景互动显示屏;
7、要求具有拇指对掌功能:有效训练手部抓握能力;
8、要求具有复合握拳功能:模拟自然屈曲过程,实现指间节关节时序化训练;
9 、极限角度延时牵伸**大时间设置≥900 秒(提供相关证明);
10、具有动态角度设置功能,运动角度渐进式变化,确定极限角度,保证**的黄金区域;
11 、预设运动程序:多种预设程序,针对不同病人进行个性化的训练;
12、选配振动模块,可根据不同部位对肌肉进行强化和放松**,达到增加关节活动度的目的;
▲13、选配监测模块,要求产品具有传感器脱落灵敏度检测,**快响应时间≤4 秒;(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报告证明)
技术参数要求:
14 、要求设备角度范围应可调节,步长为 1 ° ;(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报告证明)
15 、要求角度的精度,角度不大于 50 °时,偏差≤±4 ° ;角度大于 50 °时,偏差≤±4%; (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报告证明)
★16、拇指对掌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180°, 拇指对掌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0°;尺骨背离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60°, 尺骨背离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-30°;前臂旋前旋后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90°, 前臂旋前旋后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-90°;单个远端指关节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70°,单个远端指关节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0°;复合握拳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225°, 复合握拳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-30°;掌屈背伸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90°,掌屈背伸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-50°;掌指关节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90°, 掌指关节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0°;近远端复合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180°, 近远端复合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0°;手腕掌指复合运动幅度**大角度≥ 140°, 手腕掌指复合运动幅度**小角度≤-50°;(提供技术材料证明)
17 、运动**大角速度≤440°/分钟;(提供技术材料证明)
18 、产品重量≤8 ㎏;
★19、要求选配的监测模块**大支持 208 通道同时工作(尺寸不超过 44mm×30mm×16.7mm)。 (提供技术材料证明)